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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市退役士兵实行“两次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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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江苏省姜堰市探索出一条退役士兵“两次安置”的新途径,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全省军安工作会议做了推广。江苏卫视《关注就业栏目》进行了报道。一次安置:该市退役士兵第一次安置全部实行自谋职业、货币化安置。为此,该市专门出台了《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每年按机关、事业单位年度工资总额和企业三税总额的1%征收安置保障基金,年筹集退役士兵安置保障资金460多万元。城镇退役士兵自愿申请自谋职业的经济补偿基数为2万元,然后按军龄,每年增加1000元。服役满10年的转业士官,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33500元,超过10年的每年增发军龄补助金1000元。
作者 蒋兆国
出处 《中国民政》 2005年第12期53-53,共1页 China Civil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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