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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建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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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西安市从今年二季度开始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警示会制度。该制度规定,市级生产安全事故警示会每季度或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制度要求对发生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要公开曝光。同时规定事故单位的法人代表要就事故情况、原因分析、责任追究。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5年第18期48-48,共1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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