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3年,省政府提出创建"学习型、服务型、落实型"政府以来,在机构精简的大背景下,省、市、县督查机构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充实了人员,提高了级别,增加了职能。目前,全省10个地市全部设立督查室,7个升格,其中西安市督查室为副局级,104个县有专门的督查机构。督查工作由过去以落实批示、交办事项和办理人大建议。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5年第5期46-47,共2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