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少儿电视节目创作理念的思考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一、儿童电视节目的发展及现状少儿电视节目收视对象主要是儿童。世界各国对儿童的年龄界定各不相同,有的限定在14岁以下,有的则划定在18岁以下。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划定的标准是18岁以下,并具体分为婴儿期(0-3岁)、幼儿期(3-6岁)、儿童期(7-11岁)、少年期(12-18岁),也就是说少儿电视节目的对象是18岁以下的人群。少儿电视节目是伴随着电视一起产生和成长的,自从电视诞生之日起。
作者 陈慧玲
出处 《东南传播》 2005年第4期36-37,共2页 Southeast Communication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