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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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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和2004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了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争业合作组织,积极推进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立法工作的要求。实践证明,这一要求完全正确,符合当前农村实际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确实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一条有效途径,甚至有可能成为最终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突破口。
作者 张庆成
机构地区 全国政协
出处 《北京观察》 2005年第4期16-17,共2页 Beijing Obser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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