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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省2004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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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04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04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接收安置对象2004年冬季接收退役士兵安置对象是:服现役满2年退伍义务兵;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期的复员士官;服现役满10年以上的复员转业士官;
机构地区 广东省人民政府
出处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5年第7期2-6,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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