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78号)精神,省建设厅会同省发改委、监察厅、司法厅、财政厅、劳动保障厅、交通厅、信息产业厅、水利厅、审计厅、统计局及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陕西保监局。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5年第6期26-31,共6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