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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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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请长假的党员应如何管理? 答:1.因孕期、哺乳期请长假的女党员,除了在产假期间或因某些特殊原因经组织同意可以暂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外,其余假期应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组织过组织生活时,应提前通知她们参加。当她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困难时,党组织要尽可能提供必要的帮助,保证她们能够参加。
出处 《党的建设》 2005年第6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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