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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在一所楼板厂打工,不慎将脚弄伤,花去2千多元医疗费。在与厂方交涉未果的情况下,我向法院起诉,法院告诉我说,本案法院不能直接受理,裁定不予受理。请问,法院这样做对吗? (答案见下期)
出处 《农民文摘》 2005年第5期9-9,共1页 Farmer's Dig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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