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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新规审查保健食品广告本刊南京电据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该局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今年7月1日起,依照《关于施行保健食品广告发布前审查制度的通告》,对保健食品广告进行审查。8月1日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凡未经审查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根据国家《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
出处 《长三角》 2005年第8期69-6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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