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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首日设限 有助稳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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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证所发布《关于对无涨跌幅限制交易品种设置申报价格限制的通知》,对原先没有涨跌幅限制的交易品种,重新对申报价格进行设置限制。此举意味着原来没有限制的新股,上市首日交易价格将受到限制,同时对增发和股改完成后上市的股票,将被视为类同于新股,其首日交易同样受到涨跌幅价格限制。
作者 刘勘
机构地区 华林证券研究所
出处 《证券导刊》 2005年第28期28-2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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