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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干部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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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修改通过的《工会法》明确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维护是工会的基本职能,而其它的三项职能都是同绕着维护展开的,都是维护的手段、途径和方法。作为一名工会干部,要把职工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要善于深入基层,倾听和关心职工群众的呼声建议、疾苦冷暖,处处替职工着想,积极为他们说话办事。一名工会干部,如果脱离群众,自觉或不自觉地把自己摆到“官”的位置上,可以想象,一个“官”味太重的工会干部是不会把职工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的,也不会主动去替职工说话办事的。
作者 孔祥文
出处 《兵团工运》 2005年第7期46-4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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