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新命题。"和谐社会"理论的提出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认识上的新发展、新飞跃。建立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既是理性的呼唤,是实践的需要,也是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对于检察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六个方面的重要特征,每个方面都与检察工作紧密相联;和谐社会体现了民主与法治、
出处
《农经》
2005年第Z2期96-97,共2页
Agriculture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