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前一段时间,国家质检总局对2000年度首批获得免检资格的202家企业进行了重新审查,37家企业因为产品质量不稳定、消费者投诉较多、生产条件不合格等原因被“摘牌”,其余165家企业则再次获得了国家免检资格。众所周知,质检部门是将“免检产品”作为一种荣誉和特权“奖励”给企业。但实际上,这种“特权”的背后却暗含一个让人无法释怀的隐忧:如果一种产品能始终保持上乘的质量,真金不怕火炼,何须对其实行免检?如果一种产品不能始终保证其质量,对其实行免检岂不是贻害消费者?
出处
《质量技术监督研究》
2005年第1期2-2,共1页
Quality and Technical Supervision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