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71号)转发给你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近年来,我省精神疾病的发病率呈上升趋势,目前全省各类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约有120万人,给患者家庭、社会带来沉重负担。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做好精神疾病的防治,预防和减少各类不良心理行为的发生.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的繁荣稳定,对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