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江西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5-2010年)的通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江西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5—201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地方病是指在一定地区内发生的生物地球化学性疾病、自然疫源性疾病。
出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5年第19期19-21,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xi Provinc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