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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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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决定将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重庆12个省(区、市)列为第二批社区矫正试点地区。加上首批试点的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6个省(市)。
出处 《人民调解》 2005年第3期6-6,共1页 People's Med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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