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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五三”工作要求促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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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建设"服务好、学习好、业绩好、作风好、形象好"的基层司法所,今年从3月下旬开始,重庆市黔江区司法局在全区基层司法所推行"五三"工作要求,以促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司法所社会形象。"五三"工作要求的具体内容是:(一)热情的工作态度:问候(道一声您好)、让座(说一声请坐)、请茶(送一杯热茶)(二)良好的工作形象:便民(方便群众,简化程序)。
出处 《人民调解》 2005年第7期21-21,共1页 People's Med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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