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3年前,年仅17岁的我嫁给了徐某,并生育一个孩子。可是,去年徐某又与另一女子好上了,向我提出离婚,我没有答应。后来他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我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最近,法院通过审理支持了徐某的诉讼请求,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也同时作出了判决。我不服判决,准备提起上诉,可有朋友说这样的案件不可以上诉。请问:对法院审理婚姻无效案件的判决不服可提起上诉吗?答:按照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
出处
《人民调解》
2005年第9期43-43,共1页
People's Medi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