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有着悠久的传统文化历史,儒家文化即是其中之一。儒家文化以其务实、积极入世的态度,从汉朝后便一直在中国传统的文化中占据统治地位,其博大精深的内涵在农耕社会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儒家文化中关于法律的思想部分与其他思想一样渊源流长。儒家法律思想在唐宋时期达到顶峰,明清以后,儒家法律思想逐渐走向衰落。儒家所倡导的是“恤刑”、“宽刑”,主张把“人”这个主体放到第一位。本文阐述了儒家法律思想的内容和儒家法律思想在当代的价值体现。并论证了儒家法律思想对于今天我们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价值所在。
出处
《市场周刊》
2005年第S1期84-86,共3页
Market Week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