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背景资料:《欧盟宪法条约》是欧盟的首部宪法,其宗旨是保证欧盟的有效运作以及欧洲一体化进程的顺利进行。其主要内容包括设立欧洲理事会主席和欧盟外交部长、组建欧盟外交部、改革欧盟委员会等。欧盟25个成员国的领导人签署了这项条约,但根据规定,条约还需要欧洲议会以及欧盟各成员国依据本国的法律规定予以批准方可生效。如果顺利,条约将于2006年11月1日正式生效。截止目前,已有立陶宛、西班牙、意大利、希腊、德国、比利时等10个欧盟成员国批准了该条约。
出处
《新天地》
2005年第7期34-3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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