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新的证据可否作为法院改判依据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编辑同志:某甲和某乙技术合同纠纷一案,已经法院终审判决生效,由某甲承担因举证不能的败诉后果。某甲对此不服,坚持再审申请,并针对再审申请提出了几项新的证据。经本院复查,认为某甲提出的新证据,可以否定原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结论。
出处 《新疆人大》 2005年第8期37-37,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