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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以正义为内核的秩序——论现阶段我国司法的目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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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秩序与正义是法的基本价值。因此,维护秩序、实现正义是司法的基本目的,两者必须实现有机的统一。片面强调秩序,就会导致法治的虚无和弱化;片面强调正义,则会滑向脱离国情和唯心主义的泥潭。我国作为后发现代化国家,维护秩序是司法的第一目的。同时,由于全球化和中西方文明的交融。
出处 《山东审判》 2005年第1期62-67,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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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2

二级参考文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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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16

同被引文献27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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