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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泉乡民政所建设体现“三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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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西省芦溪县新泉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政工作,把民政所的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了3个到位:一是机构到位.二是编制到位.乡镇机构改革后,乡民政所编制由原来的2人,增为现在的3人.三是经费到位。2003年,投入6000元,改善了民政所办公设施;2004年,又添置了微机、打印机,为民政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作者 周金禄
出处 《社会工作》 2005年第8期11-,10,共2页 Journal of Social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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