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程序的独立价值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并进入了以程序公正为价值追求的诉讼程序改革阶段。最为典型的改革即为案件受理制度和案件审判流程管理的改革。案件受理制度的改革,肇端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三个分立”的改革,而审判流程管理改革是在“立审分立”即“统一立案”改革(又称为“大立案”改革)的深化过程中探索到适合我国现实状况的审判管理方式的改革。立案方式的改革,改变了过去立审不分的传统诉讼模式,案件受理作为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程序,与案件审理、案件执行并行为诉讼的基本框架。而审判流程方式的改革,改变了过去以行政手段管理诉讼案件的传统案件管理方式,提高了案件管理的效率,使案件管理走向科学化、现代化、民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