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意反映民心,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意向和意志。民意不可违,民心不可欺。发扬民主,尊重民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是人类文明、民族进步的标志。对于执政党来说,则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民意却被贪污、挪用、亵渎了,流露出来的是表意、假意。对此类"民意"需要甄别,不宜轻信。下列四种"民意"值得我们慎察、慎思、慎纳。权力监控操纵下的"民意"。2004年,黑龙江发生"政治地震",5名副省级及一批厅局级干部落马。令人费解的是,这5名副省级高官当初均高票通过人大代表"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