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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解”为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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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古人强调"和为贵",但是世上纠纷难免,诉讼外民间纠纷的调解任务自然落在各个基层调委会的肩上。因此,每个调解员就应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上入手,下功夫,这里介绍消除矛盾纠纷的三"解"良方。一、解剖纠纷要"一公二正"解剖民间纠纷的调解员要具有"一公二正"。一公:即为民调解,一心为公。二正:1.正视。
作者 刘昌福
出处 《人民调解》 2005年第11期43-43,共1页 People's Med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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