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尽快控制和消除地方病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提高健康水平,《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1至2005年陕西省地方病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陕政发[2001]68号)中提出了"五年使我省主要地方病的危害得到基本消除"的总体目标。为了届时客观评价我省"十五"期间地方病防治效果,判定预定目标的实施程度,特制定《陕西省基本消除地方病危害评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4年第6期37-38,共2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