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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第一衙——浮梁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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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浮梁县位于江西省东北,总面积2867平方公里,人口约28万。自然资源十分丰富。地下矿藏有金、钨、锰、铜、瓷土、煤、大理石等;森林面积250余万亩,树种有杉、松、栎、樟、楠等。特产有红(茶)、绿(茶)、黑(木耳、香菇)、白(瓷器)。尤其是,陶瓷烧造汉代就开始,其产品"白如玉,明如镜,薄如纸,声如罄",唐初被誉为"假玉器"。南宋以后,这里成为全国制瓷中心,瓷器远销欧亚,美誉全球。"浮梁县署"是清道光年间(公元1821—1851年)修建的,是我国目前保存最完整的封建时代的县级官暑衙门,被誉为"江南第一衙"。对外开放以来,吸引了众多领导、专家学者和中外游客来考察、观瞻。浮梁县署,占地6449平方米,有房屋300余间,坐北朝南。照壁,是县衙大门的屏蔽物,长8米,高4米。它有两种功能:一是挡住外人往里看的视线;二是避邪。头门,俗称"八字门",即县署大门。门口一对石狮,雕刻于北宋淳熙年间。正中额坊上高悬"浮梁县署"匾。东有喊冤鼓,是县署的门卫和告状人击鼓鸣冤处;西有"诬告加三等"、"越讼杖五十"两块碑刻。仪门。进入大门,过36米甬道便至仪门。正中坊上高悬"仪门"匾,是县令举行仪仗恭候迎接上级官员的地方。大堂,即正堂。正中额坊有"亲民堂"匾。堂中央有"暖阁",设置知县公堂,上置"明镜高悬"匾,下置"海水朝日"图。公案上放有文房四宝和红、绿头签(即刑签、捕签)等审案所需之物。阁前坪上有两块跪石,东为原告石,西为被告石,为诉讼双方过堂时所跪之物。二堂,是知县处理一般民事案件、接待外地官员、商议政事的地方,也是知县预审案件和大堂审案时退思、小憩之所。东西有厢房,为知县的书房和茶室。三堂,是知县办公和居住的地方。东西各有两间厢房:东厢房是知县和正夫人居住之所;西厢房是侍从起居室。花厅,是知县及其眷属聚会休闲之所,也是接待高级要员的地方。后花园,有假山、亭阁和花草竹木,是知县及其眷属休闲游玩的地方。古县衙从大门到三堂挂有很多槛联,虽为古人所写,现在读来仍有借鉴意义。
作者 潘忠庭
出处 《老友》 2003年第10期33-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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