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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前国企的四个观念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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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六大报告指出:"我们一定要适应实践的发展,以实践来检验一切,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观念来自于实践。只有正确反映改革实际对实践具有指导推动作用的观念,才是具有创新意义的新观念。联系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实际,笔者认为应该进行以下四个方面的观念创新。(一)市场机制的观念创新。计划经济年代,我们习惯以思想发动搞经济、抓管理,看起来轰轰烈烈,实际上随着思想热情的消退,相当一部分人的消极情绪甚至逆反心理接踵而至,导致的是成本高、收益低的后果。改革的实践有力证明,有了基于物质利益原则的管理机制,才能长时间确保管理有效性。我们要树立这样的新观念:搞市场经济,必须从绝大多数人的需要出发,建立基于物质利益原则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而不是以高尚道德和良好愿望作为设计管理制度的依据。这是一种尊重现实的政策选择。国有企业管理应当主要依靠灵活有效的体制、机制激发广大员工内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进行机制和制度创新,加之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努力营造一种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人才的活力竞相迸发的良好氛围。
作者 庄金生
出处 《福建理论学习》 2003年第10期26-2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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