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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将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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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03]12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农业特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36号)精神,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增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业生产结构战略性调整,省政府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决定对农业特产税征收政策进行调整。
出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3年第19期22-24,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xi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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