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外经贸委提出的《关于克服非典型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外经贸工作的若干措施》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内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采取积极有效的办法,一手抓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一手抓经济建设,努力将非典型肺炎疫情对我市外经贸工作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全年外经贸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出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3年第11期28-29,共2页
Gazette of ChongQ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