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发[2002]14号),大力推进我市民族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一)民族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方面,在民族事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地位。我市作为一个多民族和民族工作大市,民族教育是我市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民族教育,提高我市教育总体水平,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实施"科教兴渝"战略,促进民族地区繁荣和稳定,实现重庆新的振兴的客观需要。
出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3年第13期18-19,共2页
Gazette of ChongQ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