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主城有关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控制主城区尘污染的通告》(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52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控制主城区尘污染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2003]23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建委、市经委、市市政委、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关于运输易扬尘物质车辆改密闭式运输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出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3年第24期25-25,共1页
Gazette of ChongQ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