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保障房屋售后的维修管理,维护住房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共同利益,国家建设部及一些省市制订了物业维修基金的管理办法,采取一系列的措施筹集维修基金,但结果并不理想。以广州市为例,广州市区现有住宅小区和商业大厦1500多个,已建立维修基金的不足160个。目前已在银行开立维修基金账号的150多个楼盘中,共有小业主26082户,若按楼价2%交缴维修基金,总计金额应达8亿元。按市房管局统计各物业管理公司报表显示,全市已收到的维修基金只有2亿元,事实上,最终由维修基金监管银行统计的维修基金只有5000多万元。一方面维修基金收取难,另一方面维修基金的管理也难。究其原因,既有业主交费意识不强的一面,又有相应法律法规不完善、不合理以致于实践中难以操作的一面。
出处
《中国物业管理》
2003年第2期40-41,共2页
China Property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