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建立业主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自律机制是贯彻《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要工作之一,关键是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增强业主的主体意识。第一是责任意识,业主是房屋产权的所有者,他们不仅是物业管理的服务对象,同时也是物业管理的重要责任主体。在物业管理的活动中,他们在拥有权利的同时又必须履行有关义务;他们有权参与制定、修改业主公约,但同时也有履行公约的责任;他们有权参加业主大会,行使投票权,同时也有执行业主大会决议的责任;他们在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合同的同时,也有责任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有关规章制度。业主责任的落实,关系到物业管理的健康运行。因此,在贯彻《条例》过程中,要切实加强这方面的宣传和教育。第二是消费意识,物业管理活动既是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专业化管理和服务的经营性活动,
出处
《中国物业管理》
2003年第4期3-3,共1页
China Property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