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会员单位:全行业盼望已久的《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79号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3年6月8日颁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条例》,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条例》,是当前物业管理行业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建设部《关于宣传、贯彻〈物业管理条例〉的通知》(建住房[2003]122号)要求,现就全行业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广泛深入地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物业管理行政法规,确立了一系列重要的物业管理制度,对业主及业主大会。
出处
《中国物业管理》
2003年第3期25-26,共2页
China Property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