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将在2004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有"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的规定。"酬金制"约定物业服务费用对于国内的物业服务行业来讲是一种全新的服务计费模式,对业界产生了不小的震动。到底"酬金制"是如何实施的?它将对物业服务行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酬金制"实际上就是"佣金制",是根据被介绍双方的交易额度确定介绍者的酬劳,在香港和台湾等地区是较为常见的一种方式。
出处
《中国物业管理》
2003年第6期38-39,共2页
China Property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