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贿受贿之间是一种私下交易,既然是交易,就有直接交易和间接交易之分。有了间接交易,一种活跃在腐败市场里新的职业——“贿托”便应运而生。诸如家属亲朋、秘书司机、情妇二奶、同学战友等都可在行贿受贿间充当“托儿”的角色,他们奔走于行贿受贿间,想方设法为行贿者牵线搭桥,促使一桩桩罪恶的交易得以完成,这便是“贿托”的本质所在。 其实,“托儿”一角古已有之。《水浒传》里开茶馆的王婆,受西门庆之托,搞定了潘金莲,可谓“色托儿”;武松受施恩之托醉打蒋门神,可谓“拳托儿”;更有那官府中的小衙役们,受人之托为落难好汉四处打点,可谓“狱托儿”、“讼托儿”。然而,现今出现在我们周围的“贿托”已今非昔比,他们表现得更为“专业”,身负的“托礼”越来越重,让人触目惊心,同时也使这一角色变得越来越神秘。 随着反腐败工作的逐步深入,更多的行贿受贿间的违法犯罪活动必须借助“贿托”来完成,虽然“贿托”在腐败市场里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推波助澜的作用力越来越大,但只要我们发现一起,查处一处,不断加大对“贿托”的打击力度,我们有理由相信,“贿托”将会失去立足之地。 本组策划通过一个典型案例的报道,剖析“贿托”存在的危害性。当前,“贿托”存在的方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夫人托”、“
出处
《检察风云》
2003年第8期4-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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