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面对实施《WTO 估价协议》及海关通关改革后,价格瞒骗行为成为涉税走私的主要方式的状况,作者着重分析了当前海关审价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和现象的产生原因,提出了自己的解决对策,强调了依法审价、避免武断估价的极端重要性,对如何正确认识成交价格定义、正确使用价格资料、正确行使"6.1决定"赋予海关的质疑权和估价权、正确认识价格磋商本意以及如何进行价格磋商等,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并对价格质疑的前提条件以及《审价办法》第33、34条所称的要求进口商进一步提供的说明内容和"仍有理由怀疑"的标准进行了初步探讨,意在对规范海关的审价行为,尽快建立起既严密又高效的海关审价新体系,有效打击低瞒报价格行为能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