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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特困职工、特困失业人员 积极做好“送温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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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通知精神,落实劳动保障部和省委、省政府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具体部署,维护社会稳定,省厅积极做好对特困职工、特困失业人员的"送温暖"工作,促进各地"送温暖"活动的展开。元旦、春节前夕,党中央、国务院专门下发文件,对当前解决困难群众生活困难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省厅结合我省实际发出了《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关心群众生活解决好困难群众生活问题的极端重要性,明确慰问对象,即列入再就业援助行动重点援助对象或城市低保对象中的特困下岗、失业人员;因病、因灾导致家庭生活发生严重困难的特困职工、离退休人员;长期发不出工资的困难企业的特困职工;驻闽部队、民警随军家属职工中的特困户,深入细致地做好"送温暖"工作。同时,省厅还制定了"
作者 林一士
出处 《福建劳动和社会保障》 2003年第3期20-2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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