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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发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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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延长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的要求,在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进行额外工作(即"加班")以及超过正常工作日进行工作(即"加点")。为了保障劳动着实现休息权,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我国严格限制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因生产经营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并应严格控制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度(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证劳劫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超过36小时),同时,应依法支付劳劫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根据《劳动法》、原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向题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计发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方法如下:
作者 沈劳薪
出处 《福建劳动和社会保障》 2003年第3期34-3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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