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城乡之间存在着极大的差异。总的说来,城市的社会保障制度已较为完善,而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却还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就城镇社会保障制度而言,至少在五个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劳动就业方面。就业总量继续增长,就业结构进一步改善。2002年末城镇就业人员2478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40万人。2002年120万出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再就业率为26.2%。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确立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条线,着力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和城市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截止2002年末全国共有2054万城镇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救济。比2001年的1171万人增加了88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