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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关税条例实施在即 海关总署部署四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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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海关总署副署长刘文杰日前在国务院新闻办记者会上介绍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关税工作的有关情况时表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已经于11月23日由国务院392号令公布,并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次公布的新关税条例对现行关税条例做了比较全面的修订,是一部制度完善、结构清晰、权利义务明确的行政法规。
机构地区 海关
出处 《中国金属通报》 2003年第50期1-1,共1页 China Metal Bulle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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