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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大中型改制企业可免缴3年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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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符合一定条件,经有关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可享受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改制企业享受扶持政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利用原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和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独立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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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金属通报》 2003年第7期1-1,共1页 China Metal Bulle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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