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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部分进口付汇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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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下发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部分进口付汇备案类别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自2003年4月1日起,取消“先支后收转口贸易”、“境外工程使用物资”和“超比例超金额预付货款”三种类别的备案登记。
机构地区 中贸
出处 《中国金属通报》 2003年第15期1-1,共1页 China Metal Bulle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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