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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条禁令” 与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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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公安部颁布的“五条禁令”中,有三条与酒有关。 酒是一种奇怪的东西,它有着水的外形,却有火的性格。它能助兴,也能败兴。它可以让人豪气干云,气势磅礴,无往而不前;也可以让人逃避现实,在朦胧中实现虚拟的自我;也可以让人萎靡不振,无所事事,一事无成;可以让人意志消沉,颓唐没落,虚度终生;也能让人性格行为偏激怪异,与世事格格不入。 我国关于酒的历史渊源流长,酒文化丰富而盛行。杜甫在《饮中八仙歌》云:“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书圣”王羲之醉时挥毫而作《兰亭序》,“遒媚劲健,绝代所无”,而至酒醒时“更书数十本,终不能及之”。草圣张旭“每大醉。
作者 田光栋
出处 《人民公安》 2003年第8期29-29,共1页 People's Po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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