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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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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更好地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营造尊重外来务工人员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泉州市政府制定了《泉州市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暂行规定》,并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内容具体,操作性强,对其它地区具有借鉴意义,特全文刊登。
出处 《中国工运》 2003年第12期16-17,共2页 Chinese Workers’ Mov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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