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胡锦涛同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的讲话中指出:"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活的工作中去",并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这饱含深情的话语,充分表达了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坚定信念,体现了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价值追求。作为企业基层党组织,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把广大职工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这既是坚持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是无产阶级政党的先进性,使我们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并致力于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我们党区别于其它任何政党的根本标志,也是我们党始终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忠心拥护和支持、永葆生机、不断走向胜利的根本原因。可以说,我们党的全部历史经验都反复证明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真谛。在新世纪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