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权力是党和人民所赋予的。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勤政、廉政为民,用好手中的权力是国企经营管理者的职责要求,也是每个管理者应尽的义务。尽管国有企业中绝大多数管理者都能忠于职守,恪守职责,为完成企业各项生产经营任务兢兢业业,勤奋工作。但也确实存在着一些经营管理者用手中之权行腐败之事的现象。(一)企业诱发权力腐败的形式是多样化的,常见的一些表现形式有:一、利字当头,暗箱操作。在企业生产资料、物资采购、设备备品备件定购、工程发包等工作中,独断专行,自作主张,缺少透明度,搞权钱交易,收"礼金",拿"回扣",甚至出现"高价"购劣质货现象,给企业整体经济利益造成损失,给职工安全生产带来危害。